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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春季学期服兵役申请国家资助材料的通知

各二级院系:

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工作,确保本学期材料报送及时、完整,保障学生权益不受影响,现就本学期申请材料提交事宜通知如下,请按要求及时报送:

一、材料准备(学生)

(一)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/直招士官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

1.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》,注: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,手写或复印无效。一式两份,贴近期免冠照片,须加盖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、学校财务部门公章(校财务公章以院系为单位统一申请)。  

2.入伍通知书复印件(1份)  

3.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(1份)

4.贷款代偿补充材料(仅限申请贷款代偿的学生):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(1份);还款计划书复印件(1份)。  

(二)退役复学学生申请学费减免

1.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》,注: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,手写或复印无效。一式两份,贴近期免冠照片,须加盖退役安置地征兵办公章、学校财务部门公章(校财务公章以院系为单位统一申请)

2.《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》复印件(1份)

3.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(1份)  

(三)退役入学学生申请学费减免

1.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》,注: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,手写或复印无效。一式两份,贴近期免冠照片,须加盖退役安置地征兵办、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学校财务部门公章(校财务公章以院系为单位统一申请)

2.《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》复印件(1份)  

3.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(1份)   

(注:1.根据现行政策,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在校就读的学生,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,并享受奖学金、助学金及学费减免等优待。

2.根据全国资助中心工作要求,退役入学学生仅补报上一学年的学费减免,超过时限,不予补报,请各位退役入学学生在入学时及时提交相关材料。)

二、按时提交材料(院系)

各院系每学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(清单如下) ,以院系为单位集中报送至学生处,学生处统一办理资助申请。

(一)清单材料

1.学生申请表(原件2份,校资助中心及学生本人各留存1份)  

2.入伍通知书/退役证复印件(1份)  

3.身份证复印件(1份)

4.其他补充材料(如贷款合同、还款计划书等)。  

5.电子版汇总表(按附件1-3分类填写,命名格式:XX院系+年份+资助类型)

6.加盖院系公章的汇总表扫描件(PDF格式)。  

(二)报送时间

截止到2026年4月8日。
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  

1.若学生参军入伍时为非毕业生,应先以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身份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,退役复学后再以退役复学学生身份申请学费减免。

2.学生个人账户需提供本人中国农业银行账户(不限地区),用于发放补偿代偿金。  

3.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,代偿金优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息,学生需按助学贷款协议履行还款义务。  

4.各院系需严格审核材料原件,确保材料真实、准确。

5.材料未按时提交导致申报延误的,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。院系和辅导员有告知到学生本人按时申报的责任和义务。

6.所有材料一次性提交,此前已提交过的无需再次提交。 

学校资助工作联系人:宗老师  

联系电话:0563-3395186   

 

 

学生处

2026年3月9日


附件1: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汇总表.xlsx

附件2: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.xlsx

附件3:退役入学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.xlsx

附件4: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(样表).docx

附件5: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(样表).docx